自强科技行动开展以来,嘉峪关市科技局立足工作实际,着力打造科研诚信氛围,持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2022年8月印发了《嘉峪关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持续加大科技信用体系建设力度。
一是完善科研项目管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相关要求,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前期开展科技创新管理,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时,同步提交《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项目效益等作出承诺和保证。在项目运行中期开展督查,对发现问题的要求限时整改,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终止项目,并收回支持经费。
二是规范平台建设管理。在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省级科技型企业申报、市级科技型企业入库培育申报等工作中,将提交《科研诚信承诺书》作为首要条件,在资格审查过程中逐一进行现场考察,对存在数字不真实、规模不达标等问题的取消培育、申报资格。
三是有效实施联合惩戒。2019年以来,我局在兑现科技奖补资金前,就奖补申报主体“三重大一不良”问题多次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并在科技局网站和公示栏进行公示,对确认存在“三重大一不良”问题的企业和个人取消奖补资金发放。2019年至2023年,共收集到各类反馈意见100余条,先后决定对存在信贷违约、拖欠政府项目资金、非法集资、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等问题的13家企业涉及的奖补资金54万元不予发放,取得了明显惩戒作用。2022年,因在“信用中国”平台有行政处罚记录,我市取消了1家公司申报的8.74万元奖补资金。
科研诚信管理是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市科技局将持续推进科研领域信用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科研管理相关责任主体的诚信意识与信用水平,为营造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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