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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甘南州2023年第四季度重大劳动 保障违法案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25| 来源: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栏:联合奖惩|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二条以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46号)、《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州2023年第四季度3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社会公布,并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信息及法定代表人信息推送“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实施联合惩戒。 

一、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24331407A

法定代表人:冯勇慧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33号

2.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9月9日三某某向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现场投诉,反映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合作市2018年乳品厂家属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一标段)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处理过程中,共受理投诉6起,累计人数57人,拖欠工资144.1927万元,截止目前,投诉问题仍未解决。

3.处理结果

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及时与该公司负责人联系,以口头责令该公司及时进行整改,但均未如期整改,2023年6月6日向甘肃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合人社劳监改通字〔2023〕第2-39号),该公司逾期未整改,也未向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整改情况进行审查。2023年6月14日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事先告知书》(合人社劳监改告字〔2023〕第2-12号),该公司仍未按期履行,也未向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任何陈述和申辩。2023年11月21日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下发《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告知书》,(合人社公告字〔2023〕第2-1号),告知期满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仍未整改,在多次督促无果后于2023年11月27日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下发《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决定书》,(合人社公决字〔2023〕第2-1号)。对其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行为,在全州范围内予以警示曝光,目前该案件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二、甘肃华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甘肃华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7190876026

    法定代表人:周万伟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临夏路83号

2.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1月16日农民工程某某等人连续多次在甘肃省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信访局等留言反映由甘肃华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临潭县东环路小区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二标段拖欠16人2017年至2018年工资33万元。  

3.处理结果

2023年11月20日,接到投诉后,临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第一时间对投诉人身份信息、务工事实、欠薪金额情况进行核实。经查,投诉情况属实。2023年11月21日,临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甘肃华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邮寄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潭人社劳监通字〔2023〕第15号),该公司逾期未整改; 2023年11月21日向甘肃华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邮寄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告知书》(潭人社公告字〔2023〕第07号);2023年11月27日向甘肃华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邮寄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事先告知书》(潭人社劳监告字〔2023〕第07号),告知期满甘肃华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仍未整改,在多次督促无果后于2023年11月27日向甘肃华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邮寄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决定书》(潭人社公决字〔2023〕第05号)。对其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行为,在全州范围内予以警示曝光,临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三、甘肃嘉诚鸿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甘肃嘉诚鸿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126MABY2NWX5T

法定代表人:杨斌

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岷县清水镇万国大酒店601

2.主要违法事实

卓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开展全县建设领域项目检查时发现,由甘肃嘉诚鸿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施的卓尼县山水城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用工管理混乱,未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对卓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的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书(卓人社劳监改通字﹝2023﹞第31号)拒不整改。

3.处理结果

卓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甘肃嘉诚鸿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卓尼县山水城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自开工起对农民工工资资料相关资料欠缺并管理混乱,卓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11月2日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卓人社劳监改通字〔2023〕第31号),要求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多次与该项目负责人及公司项目经理约谈,该公司逾期未整改。2023年11月24日,卓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告知书》(卓人社公告字〔2023〕第4号),告知期满甘肃嘉诚鸿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仍未整改,在多次督促无果后于2023年11月30日卓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决定书》(卓人社公决字〔2023〕第4号)。对其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行为,在全州范围内予以警示曝光,卓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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