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预防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远离新型网络诈骗,近日,卓尼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邀请县消防队官兵现场观摩旁听。
庭审中,经过公诉人指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环节,完整展现了案件事实、定罪证据和法律依据。
本案中,被告人刘某经他人介绍,出借银行卡可获得一定好处费,遂将银行卡借予他人转账使用。
经查证属实,刘某出借的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涉案金额总计100万余元,流水记录中不仅有人民币交易、还有美元交易,而刘某实际获得好处费人民币3000元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本身患有听力障碍,并不完全知晓出借银行卡会被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涉案金额较大,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到案后的认罪悔罪表现,对被告人刘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追缴违法所得3000元,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当庭作出宣判。
此次庭审观摩,利用“庭审+讲解 ”的方式,揭开了“帮信罪”的面纱。在庄严神圣的法庭氛围中,消防官兵“沉浸式”体验法律的威严,看到了违法犯罪的沉重代价。
在法庭教育环节,法官告诫大家:莫贪“好处费”,小心“帮信罪”!要增强反诈意识,莫因小利随意出售、出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微信支付宝账号等,以免沦为犯罪的“帮凶”,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