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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卓尼公安依法及时查处一起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发布时间: 2024/02/20| 来源:卓尼公安| 专栏:典型案例|

春风吹拂,天干物燥,此时正是山林火灾多发季节,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但仍有部分群众存在侥幸心理,随意在森林防火区内违规用火,给辖区生态环境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为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资源安全,卓尼公安积极履职尽责,持续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巡查工作。2月19日上午8时34分,依法查处一起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有效避免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2月19日上午8时34分,卓尼公安森警大队接辖区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山顶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请尽快查处。春节前后,天干物燥火灾隐患凸显,野外使用明火极易引发火灾,接报后,森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并将涉嫌违规野外用火的违法嫌疑人L某某、W王某某传唤至大队进行询问。经调查,两人明知在林区,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情况下,无视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L某某和W某某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存在极大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所幸及时发现制止并收缴火源,未对周围森林草原造成损失,现该案已移交至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处理。



下一步,卓尼公安将继续严格管控野外火源,持续加大对烧荒烧炭、焚烧秸秆、野外吸烟、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的巡查力度。

卓尼公安温馨提示: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一、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点烛、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

二、不在林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烧火野炊、烧灰积肥、烧草秆、烧火取暖、点火照明。

三、监护人要加强对小孩、智障人士的监管,防止其在林区内玩火、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四、进入林区、景区严禁携带火种,对携带火种造成森林草原火灾的人员,将依法予以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五、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请及时拨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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